課程目標


一、 對於南島民族社會文化有一整體性的瞭解與研究。

二、 課程的規劃以民族誌和社會文化理論為主軸,強調「區域比較」與「歷史」的觀點,兼具世界性、歷史性、區域性以及地方性的視野與關懷。

三、 培育南島社會文化的研究、教學與社會服務的相關人才。

課程結構


兼顧研究生對於南島民族社會文化基本知識的掌握及發展其個人興趣,本所課程分為「必修」、「必選」和「選修」三種:

一、 必修科目:研一學生共同必修科目兩門,計 6 學分。

二、 必選科目:區域民族誌方面,三選二、計 6 學分;方法論方面,三選一、計 3 學分,合計 9 學分。

三、 選修科目:可由研究生依據論文方向及指導教授建議選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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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須知


一、 除了學位論文外,本所研究生學習期間需修滿 28 學分,其中應包括必修科目學分、必選科目 9 學分以及第二學年資料選讀 1 學分。

二、 必修科目必須修滿,才能提出正式之論文研究計畫。

三、 「資料選讀」於第二學年開授,由論文指導老師依據研究生論文主題指定選讀資料。

學位論文


一、 本所研究生均須撰寫正式之學位論文。

二、 學位論文之指導教授得由所內專、兼任老師聘任之,或協同校外老師共同指導。

三、 研究生可於研二上學期結束前,提出正式之論文研究計畫。經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同意後,始得進行學位論文之撰寫。

四、 學位論文口試委員會由指導教授及二位以上委員組成之,其中至少一位為校外委員。